(馬六甲23日訊)學生足球員父親不滿足球教練斥罵兒子,竟賞教練耳光,今日被控傷人罪!
卡馬魯阿裏芬(44歲),被控於去年4月26日下午3時許,在古魯蒙某草場處致傷27歲的莫哈末法卡魯丁,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可在相同條文下受處罰。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1年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不認罪,英丹麗雅娜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但被告向求情指自己有不少負擔,只能付1000令吉保釋金為由,要求減少保釋金。
推事莫哈末納茲霖允許被告以2000令吉保外,定3月6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