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家穷来马卖淫 2印尼女坐牢 1罚款
(马六甲30日讯)3名印尼籍女子承认卖淫,其中两人遭法庭判决坐牢3个月,另一人被判罚款2300令吉。
3名被告皆称因需负担祖国家人经费,而被迫在这里操丑业。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5岁的蕾妮及33岁的哈蒂茵蒂被控于今年1月14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甲市文西阿都拉路某酒店内,被发现非法进行性交易,牴触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
两人在推事莫哈末菲道勿斯面对直认不讳,被判坐牢3个月。负责主控此案的是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
另一名被告是31岁的诺玛琳达,她在推事莫哈末纳兹霖面前,承认卖淫活动,而被判罚款23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以坐牢4个月取代。
此案由英丹丽雅娜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