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超級市場裏售賣的進口葡萄、菌類食品、開齋節糕餅等,皆沒附上完整資料標簽,價值逾4000令吉的貨物一律遭衛生局執法人員充公!
甲州衛生及反毒事務委員會主席劉誌良今午在甲衛生局局長魯希迪、副局長阿米爾魯拉、環境衛生主任莫哈末裏祖安等執法官員,到甲市一間超市展開“2019年開齋節行動”時,對有關超市所售賣多種不符合規格貨物,感到不滿。
劉誌良說,該超市售賣的多種進口菌類食品沒有巫英文標簽說明、印尼進口葡萄沒貼上進口商資料、開齋節糕餅未附上生產商地址等,共充公631件價值4624令吉23仙的貨物。

他說,執法人員也充公價值26令吉51仙的4罐已凹陷的煉奶罐頭、5個已過期的食品。
盡管衛生局曾多次提醒商家要確保售賣的商品,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及附上相關資料,但仍有業者犯下錯誤。
他舉例說,沒貼上進口商資料的進口食品,一旦出現問題,當局無法查出源頭。

他在超市裏也發現,置放在冰箱裏的冰塊,與其他包裝已經損壞的冷凍食品放在一起,這可能造成食品遭受汙染問題。
劉誌良說,針對上述種種違規情況,衛生局以2009年食品衛生條例第11(1)(a)條文,發出2500令吉罰單給超市業者。
正當開齋節來臨之際,他希望正準備購物的消費者精明購物,勿貪一時便宜而選購“有問題”貨物。
他也希望能達到“零食物中毒”記錄,商家必須確保所售賣的商品都是安全食用。

劉誌良:商家需尊守規則
劉誌良提醒商家,在任何時候皆需遵守執法當局所執行的規則,而非隻在佳節前後的取締行動期間“聽話”!
他說,衛生局從本月13日展開2019年開齋節行動直到本月31日,不過,於13日至28日之間,執法人員到州內3縣展開取締工作,充公474樣、總值2552令吉06仙不符合規格的食品。

此外,劉氏說,衛生局在開齋節行動期間,援引2004年煙草管製條例,發出17張總值4250令吉的罰單給違法者。
他說,該局於今年首5個月,發出總值6萬8875令吉、969張罰單給違法者。
他補充說,該局於1月至4月之間,在州內充公1416樣、16萬5250令吉20仙不合格食品,並發出3張罰款額為1萬令吉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