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4日訊)以為在夜間行動就可避過取締,17輛超載拖格羅厘漏夜被扣查!
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和警員昨晚在野新立拔加影收費站附近展開聯合取締行動,先後截查18輛拖格羅厘,除了一輛拖格羅厘符合規格,另17輛拖格羅厘所運載的沙嚴重超載,即被允許運載50噸重量之雙倍。

(視頻:鄭素瑾)
甲州陸路交通局局長莫哈末菲道勿斯說,18輛拖格羅厘,分別來自至少5間不同的承包運送沙石公司,過去數個月,專在晚上11時至清晨6時,冒險載送超量的沙到野新某工廠。
“這些運送沙石公司可能會被控上庭及面對50萬令吉的罰款。”
他說,根據調查,約有30輛載送沙石拖格羅厘,在夜間偷偷以雙倍超載量送往工廠。
莫哈末菲道勿斯今日淩晨聯同甲州警方交通調查及執法主任哈山峇斯裏、副主任馬哈迪溫在武吉卡迪陸路交通局召開記者會,公布取締行動的成果。


他說,其中一輛羅厘進入收費站後,發現有執法人員設路障取締,把羅厘泊在200公尺遠處,司機立即棄下羅厘,朝油棕園逃走。
他說,執法單位在3星期前接獲情報和暗中調查,昨晚10時出動逾20名執法人員展開取締行動。。
他說,根據調查,這些來自外州如彭州的拖格羅厘,在下午便抵達望萬或東甲休息站,他們逗留至晚上後,獲線人發出綠燈指示,才分批駛往工廠。
他說,該局援引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第82條文調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