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屋及樓宇業主莫輕心 欠管理費 罰很重
(馬六甲24日訊)你知道嗎?拖欠組屋及樓宇管理費,可在地方政府法令下,面對5000令吉罰款、監禁,甚至是業主財產被充公。
甲州房屋、地方政府、環境與綠色工藝事務委員會主席拿督鄭國球說,在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注冊下的381個組屋及樓宇管委會,管理4萬8246個單位,約有10%組屋管委會面對問題,當中有些管委會隻收到30至40%的管理費,最高是70%。
他認為,拖欠管理費將使管委會在設備維修、美化等方面,面對挑戰。

他說,雖然至今還未有因拖欠管理費而被檢控的個案,但相關案件可被帶上消費人仲裁庭處理。
“州政府希望通過強化執法、教育宣導及講座,讓更多樓宇居民了解他們的責任。”
鄭國球是今早出席甲曆史城市政廳所舉辦的房屋與地方政府分層地契管理研討會後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出席的包括市長曼蘇梳丁、秘書阿查哈等。該研討會獲得逾百人參與,包括發展商、組屋管委會代表等。

鄭國球說,在市政廳管轄範圍內私人及商業樓宇單位,約有5%還未取得分層地契。
他說,一些屋主、業主拖欠產業稅,也有些發展公司面臨倒閉、失聯等原因,導致市政廳無法跟進及處理申請分層地契事宜,同時,也面對管理困難。
他強調,申請分層地契並沒有時間限製,但仍需要通過管委會提出申請。
他說,甲州因土地有限,發展商開始往高層單位方式發展,因此,成立管委會,也是讓購屋者能從發展商手中接過管理責任,負責管理他們的樓宇,而住戶更有責任繳納管理費。
高興

驚訝

憤怒

悲傷

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