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7日訊)涉嫌支持淡米爾之虎恐怖組織活動的行動黨森美蘭州龍城區州議員P古拿、甲牙力區州議員沙米納登及馬六甲綠色工藝機構總執行長占德魯,案件於今日在地庭過堂,法庭諭令移交吉隆坡高庭審訊。
至於3名被告提出保釋外出的申請,法庭明日判決。
案件開庭時,辯護律師及副檢察司花超過2小時辯論,讓法庭決定是否能讓3名被告保釋外出。
(攝影:馮美玉)
3名被告的律師團包括以行動黨法律局主任藍卡巴星為首,其餘的是拿督阿爾馬達斯、魯容區州議員楊勝利、森州亞沙國會議員謝琪清、卡沙瓦達斯、莫哈末慕海米。
3人被一群猶如“飛虎隊”的特種部隊警員押入第二地庭後,藍卡巴星、楊勝利,以及兩名副檢察司莫哈末依茲哈努丁及阿立夫阿斯拉夫,在法官伊麗莎白峇也旺面前,針對3名被告的保釋申請辯論。
莫哈末依茲哈努丁援引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第12條文,以此案隻有高庭才能審理為由,應交由高庭決定。
不過,藍卡巴星則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1)條文,指地庭也有權限決定保外。
古拿妻不停流淚
伊麗莎白峇也旺聆聽雙方辯論後,定於明午3時做出判決,並允準此案移交吉隆坡高庭審理。
3名被告先後兩次被帶上法庭時,看到家人及3名被告妻子旁聽,臉上露出笑容,而古拿妻子不停流淚。
古拿向在場者高舉雙手合十,以示感謝大家的支持及辛苦奔波,也特地向林吉祥招手。
休庭時,眾家屬一窩蜂擁上前到被告欄,與被告擁抱,嚴肅的場面頓時變得感人。

3被告共面對4控狀
P古拿(60歲)、沙米納登(34歲)及占德魯(38歲),除了沙米納登被面對兩項控狀,P古拿及占德魯各一項。
3人被控於2018年11月28日晚上8時30分,在愛極樂高原卡斯都裏禮堂,在知情下出席及支持“淡米爾之虎”活動,抵觸刑事法典130J(1)(a)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可面對終身監禁或不超過30年,或罰款或企圖用來犯罪的財產被充公。
沙米納登次控狀指他在今年10月10日上午10時25分,在愛極樂州政府大廈的辦公室內,被發現在手機內擁有與“淡米爾之虎”有關的物品,觸犯刑事法典第130J(1)(b)條文(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為)。
此條文罪成可面對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或企圖用來犯罪的財產被充公。
3被告有苦衷盼保外
“P古拿患有糖尿病、右肩疼痛,必須服食止痛藥;沙米納登是州行政議員、其妻子已懷孕4個月;占德魯是綠色科技工藝機構總執行長,必須處理公務,希望能讓他們保外。”
藍卡巴星說,3名被告在各自崗位所肩負的責任,希望法庭考慮讓他們保釋。
他說,P古拿是州議員兼森州行動黨署理主席,有糖尿病、右肩疼痛,必須服食止痛藥,加上古拿在雙溪毛濡監獄扣留期間,健康日益欠佳。
他也讀出森州議長發出的支持信函。
藍卡巴星讀出甲首長阿德裏發出支持信,希望法庭以沙米納登為州行政議員、妻子已懷孕4個月為由,考慮保釋。
他說,行動黨甲州主席拿督鄭國球在支持信上說,占德魯是該黨榴梿洞葛支部主席,也是綠色科技工藝機構總執行長,必須處理公務,希望讓他們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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