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打淡虎◢ 国家安全为由 2州议员及CEO申请保外失败!
(马六甲18日讯)基于国家安全及辩护律师无法提供特殊原因,涉嫌支持淡米尔之虎(LTTE)恐怖组织活动的行动党龙城区州议员P古拿、牙力区州议员米纳登及马六甲绿色工艺机构总执行长占德鲁,申请保外申请被地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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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今午在总结控方及辩方于昨日的辩论后,以国家安全及辩方无法提供特别原因,以让3人保外的理由,而驳回有关申请。
3名被告代表律师是由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及鲁容区州议员杨胜利代表出庭,控方则是慕芝拉及哈雅都威达优副检察司。
(本报郑素瑾摄)
(本报冯美玉摄)
涉支持恐怖组织活动
伊丽莎白峇也旺昨日谕令将3人涉嫌支持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案件,移交吉隆坡高庭审讯。
3名被告为P古拿(60岁)、沙米纳登(34岁)及占德鲁(38岁),除了沙米纳登被面对两项控状,P古拿及占德鲁各一项。
3人被控于2018年11月28日晚上8时30分,在爱极乐高原卡斯都里礼堂,在知情下出席及支持“淡米尔之虎”活动,抵触刑事法典130J(1)(a)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面对终生监禁或不超过30年,或罚款或企图用来犯罪的财产被充公。
沙米纳登次控状指他在今年10月10日上午10时25分,在爱极乐州政府大厦的办公室内,被发现在手机内拥有与“淡米尔之虎”有关的物品,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b)条文(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
此条文罪成可面对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企图用来犯罪的财产被充公。
家属抱被告痛哭
法庭宣判3名涉嫌支持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的被告不得保外后,庭内、庭外都“哭了”!
地庭法官作出宣判及退庭后,3名被告家属趋前到犯人栏抱着被告痛哭,连平时带着笑容进出法庭的P古拿,也掉下男人泪,哭红双眼
案件结束后,家属与代表律师走出法庭外了解案情,天空开始乌云密布,数分钟后下起倾盆大雨。
此外,蓝卡巴星在庭外接受访问时说,虽然他们接受法庭的判决,不过,他们仍坚持立场。
他说,此案已交由吉隆坡高庭审理,他们会尽快向法庭索取过堂日期,同时依然不会放弃申请保外。
“虽然法官没详细说出反驳3名被告保外理由,我们还会继续在高庭做出申请。”
出席者包括甲州副议长拿督黄和平、行动党甲州主席拿督郑国球、宣传秘书杨勇平、政治教育主任王锦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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