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9日訊)明年1月1日起全面落實食肆禁煙區,違法者一律接罰單!
甲州衛生及反毒事務委員會主席劉誌良說,不管是餐館、小販中心或是路邊攤,皆一律列為禁煙區,包括電子煙、水煙。

他說,該措施於明年元旦嚴厲執法,任何違法者將在2004年煙品控制條例下受對付,如有頑冥不靈的業者,則同樣會根據法律采取行動。
“接下來12天,衛生局會加強教育性執法行動,就算無法勸煙民戒煙,也至少要教育他們尊重其他非煙民,確保食肆沒有二手煙。”
劉誌良說,除了食肆區禁煙外,至今馬六甲共有23個禁煙區及5個無煙區(MBAR),包括馬六甲拉也、世界文化遺產去、國際貿易中心、亞羅牙也市鎮及野新市鎮。

劉誌良今午在甲衛生局副局長阿米魯拉、野新區衛生官諾瑪蒂雅等陪同下,到野新數個地區展開“食肆禁煙區行動”時,如是指出。
他說,明年起,業者一旦被發現違法有關條例,可遭罰款25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可面對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他也提醒沒張貼禁煙告示牌的業者,可面對罰款3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業者若無法確保顧客抽煙,可面對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執法單位將在明年起嚴厲執法,對於違法者絕不手軟,而衛生局將與教育局配合下,到學校及高等學府進行講座,提高人民對禁煙及健康意識。”
他也提醒業者,把禁煙告示牌張貼在明顯地方,提醒公眾勿在飲食區範圍內抽煙。

取締7619飲食店
截至今年12月15日,衛生局今年內到州內7619間飲食店展開取締,發出1763張警告通知。
1763張警告通知中,包括1298張給沒張貼禁煙告示牌的業者、441張發現飲食區內有人抽煙、24張是業者無法確保有人抽煙。
劉誌良說,執法官員也向抽煙者發出50個口頭警告。
他還說,該局在獲得非政府組織協助下,到247個公共場所派出3萬1587分宣傳手冊,同時進行9項講座。
他指出,衛生部於今年首半年進行“教育執法”工作,由於獲得良好反應,衛生部在下半年繼續推行教育,在所有食肆區張貼禁煙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