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出门送搓手液 也有罪 2人被捕各罚1000
(马六甲3日讯)违反行动管制令而遭法庭罚款无法“教训”民众?野新推事庭今日向10名男子违反管制令的被告,除了判决罚款,还让其中8名被告入狱,令在场旁听的家属一时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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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被告当中,从事售卖搓手液的沙吉阿末布兹(27岁)于3月29晚上10时,把搓手液卖给住在附近的莫哈末诺沙菲克里(26岁),结果两人在屋外聊天时被巡逻警察逮个正着。
沙吉阿末布兹及莫哈末诺沙菲克里皆被判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2个月取代。
(本报郑素瑾摄)
另外,有一人于凌晨潜入清真寺,企图偷窃而落网,今日面对3项控状而直认不讳,共被判坐牢2年9个月。
其余被告给予出外的理由包括到蓄水池垂钓、越州探亲祖母、打包食物、在游乐场聊天等。
10人在推事苏查娜慕达面前俯首认罪。负责主控的是拉乌达副检察司。
来自双溪毛糯的莫哈末依祖安(30岁),面对3项控状,指他于3月29日凌晨3时许,在双溪南眉某清真寺内被发现企图偷窃,抵触刑事法典第380/511条文。
次控状指他在上述时间及地点,身为一名行动受限制者,离开受限制地点,触犯防范罪案法令第15(4)条文。
第3控状指他抵触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1)条例被控,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并在相同条例第7(1)条文下被罚。
推事宣判被告在首控状下坐牢6个月;次控状坐牢2年;第3控状下坐牢3个月,不过,刑罚同时执行。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再杜安(30岁,来自进步花园),被控于3月29日上午9时,在双溪南眉的路障时落网。
由于住在双溪南眉的母亲瘫痪,妻子则怀孕,他为了在管制期能兼顾母亲及妻儿,载着妻子及两名儿子到双溪南眉,再接母亲到自己家。
不过,推事却斥骂被告的举止可能害了家人,更应该为了家人安全,留在家中。
“你知道行动管制令不允许公众到处乱跑,为何还在管制期去垂钓?鱼儿不会‘跑掉’,不能等一个月后才钓鱼吗?”
20岁的迪鲁希华于3月29下午2时,在野新碧沙里的蓄水池垂钓而被控违反行动管制令。
推事在判决时当场训诫被告,指鱼儿不会跑掉,为何不能在家静静坐着,管制令解除后,天天出来钓鱼到晚上,都不会有人阻止。
迪鲁希华被判坐牢1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