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买宵夜被拦图逃走 渔夫监1月 罚RM3000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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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管制◢ 买宵夜被拦图逃走 渔夫监1月 罚RM3000

    (马六甲10日讯)渔夫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午夜骑摩多外出买食物,被截停时企图逃走,他被控两项罪名,共被判监禁一个月和罚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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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莫哈末哈菲兹依斯迈(38岁),面对阻差办工和违反管制令罪名,他今日被带上爱极乐第二推事庭面控。他闻判后,在庭内抱着亲友流泪。

    (本报辛慧萍摄)

    第一控状指被告于本月9日在午夜12时30分,在敦斯里拉浪路游荡,遇到警方路障时,企图逃跑,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差办工),一旦被控罪成,可面对坐牢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同时间与地点,没有充足理由外出,违反2020疾病防范和管制条例,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给予外出的理由,是要买食物。

    被告(白衣者)被带离法庭。
    被告(白衣者)被带离法庭。

    律师安尼巴为被告求情说,被告是一名渔夫、单身、需要负担母亲生活,加上没有案底,且已知错,希望法庭可减轻刑罚。

    针对第一控状,推事张素瑜判处被告监禁一个月和罚款3000令吉,若没缴付罚款,以监禁4个月取代。而违反管制令则判坐牢14天,从被捕日计算,两项刑罚同步执行。

    此案主控官为李惠仪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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