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Melaka人

不認罪

行動管製

兩項控狀

1200令吉保外

文 文 文

沒事在外遊蕩被控 小販不認罪 獲保外

(馬六甲13日訊)熟食檔小販因違反令,又妨礙警員執法,今日被控上馬六甲推事庭,面對,他,獲允準以

被告是23歲的莫哈末沙烈爾,來自默迪卡再也花園。

首項控狀指出,被告被控於4月7日晚上7時,在哥打拉沙馬那第3區,刻意妨礙一名警員依薩哈欣執行任務,觸犯刑事法典186條文。

■警員將被告帶離法庭。
■警員將被告帶離法庭。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控罪成,將監禁最高3個月,或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第二控狀指出,被告在同樣日期、時間、地點,違反管製令所限製的時間,在外遊蕩,觸犯2020年預防傳染病及疾病控制法令第3(1) 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處最高6個月的監禁,或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聽聞控狀後,表明

來自法律援助局的代表律師阿尼柏爾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隻是經營飲食檔,收入微薄,還要負擔年邁的母親,希望能減輕保釋金。

推事諾丁在較後,允準被告以1200令吉保釋,案件定於6月22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是慕茲拉。

高興
高興
驚訝
驚訝
憤怒
憤怒
悲傷
悲傷
關懷
關懷

不認罪

行動管製

兩項控狀

1200令吉保外

相關文章

被控刺傷前女友及女友人 男子不認罪獲保釋

被控性侵非禮21歲女子 巫裔青年不認罪

控偽造受封信 前新聞官與下屬 不認罪

管製期間一夜失業 舞蹈員 轉戰特教

◤行動管製◢ 甲州禁食肆內飲酒 隻可“打包回家喝”

◤行動管製◢ 不堪疫情打擊 甲皇冠酒店731熄燈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