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3日訊)熟食檔小販因違反行動管製令,又妨礙警員執法,今日被控上馬六甲推事庭,面對兩項控狀,他不認罪,獲允準以1200令吉保外。
被告是23歲的莫哈末沙烈爾,來自默迪卡再也花園。
首項控狀指出,被告被控於4月7日晚上7時,在哥打拉沙馬那第3區,刻意妨礙一名警員依薩哈欣執行任務,觸犯刑事法典186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控罪成,將監禁最高3個月,或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第二控狀指出,被告在同樣日期、時間、地點,違反管製令所限製的時間,在外遊蕩,觸犯2020年預防傳染病及疾病控制法令第3(1) 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處最高6個月的監禁,或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聽聞控狀後,表明不認罪。
來自法律援助局的代表律師阿尼柏爾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隻是經營飲食檔,收入微薄,還要負擔年邁的母親,希望能減輕保釋金。
推事諾丁在較後,允準被告以1200令吉保釋,案件定於6月22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是慕茲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