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7日訊)開齋節首日至第3日,共有125人分別被發現沒持“跨州許可證”回鄉慶祝開齋節及涉及群聚,而遭警方對付。
負責“新冠肺炎”行動的媒體聯絡官兼甲州警方防範罪案及社區組主任馬永來助理總監說,警方在開齋節首3日,即本月24日至26日,共發出57張罰單給沒持準證越州者。

他說,違法者皆在2020年傳染病防疫及管製條規(疫區內措施)第7(1)條文下,遭罰款1000令吉。
他說,警方在開齋節首日,發出32張罰單給過路障時沒持“跨州許可證”的人士,另6人在其他地點被取締。
他指出,開齋節次日,共有21人在路障遭取締時沒準證越州而接罰單,另23人非法群聚被補。
他說,昨日警方將38名湧現甲市士馬木柏達納花園聚水池拍攝花海的民眾帶返警局,其中20人被開罰單,另一人在其他地點落網,而另外4人在路障遭截查時被發現沒準證越州而接罰單。

馬永來是今午到雙溪南眉巡視柔甲邊界路障情況時,如是指出。在場者包括野新警區主任米斯班尼。
他說,警方在有條件行動管製期,聯合其他執法單位,除了在9個地點設路障,也到住宅區、甘榜、墓園等展開檢舉,以加強邊界及主要出入甲州的執法工作。
他說,警方安排24小時路障,仔細檢查所有路過的民眾,也嚴厲檢查“老鼠路”,確保沒漏網之魚。
馬永來勸請公眾,雖然目前是開齋節,但在行動管製令期間也必須遵守政府所製定的標準作業程序,若在沒辦法情況下必須外出,必須確保在外與旁人保持距離,並戴上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