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7日訊)甲市地保橋附近第二期美化馬六甲河計劃沿河走道雜草叢生的空地,日前被發現遭大火焚燒,除了燒草,至少30棵用來美化的棕櫚樹也焚燒,殃及地上的電箱。
據了解,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良及助理陳勁源曾於本月初,到該空地了解雜草叢生情況。劉誌良昨早8時途經該地時,發現有人清理雜草。詎料,中午再次路過時,卻發現該處大面積雜草被焚燒。

劉誌良今日前往該處召開記者會時,懷疑這是人為造成,擔心除了導致公開焚燒問題,也蓄意破壞公物,是相當嚴重的罪行。
他說,根據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29(A)條文,公開焚燒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同時,在環境素質法令之露天焚燒規定條例,凡屬不合法的公開焚燒活動,每一堆被焚燒物,可面對2000令吉罰款。

劉誌良已就上述事件向甲首長拿督蘇萊曼反映,若真的涉及人為因素,州政府需對不負責任的單位采取嚴厲行動,不能縱容不良榜樣。
另一方面,針對棕櫚樹被燒死情況,陳勁源說,根據甲曆史城市政廳規定,凡破壞或砍伐樹木人士將受到對付,需以植樹作為賠償。

他說,被破壞的樹木圓徑少於12寸,每破壞1棵需賠7棵。圓徑大於12寸的樹木,破壞1棵需賠12棵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