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自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爆發而執行行動管製令,甲州警方自3月18日至本月9日的84天管製期間,共逮捕1230名違法者,其中950人被控上法庭,而726人遭罰款。
負責“新冠肺炎”行動的媒體聯絡官兼甲州警方防範罪案及社區組主任馬永來助理總監告訴《中國報》,警方自3月18至5月3日的47天行動管製令,共逮捕1129名違法者,並將其中896人控上法庭。

他說,1129名違法者當中,甲中央縣有617落網、456人被控上庭;亞羅牙也縣則有324人被捕、283人被控;野新縣共188人被扣留、157人受到法律製裁。
他指出,在這期間,329人因違法管製令而遭罰款,其中占最多數的是甲中央縣的189人、亞羅牙也及野新縣分別62人及78人。
馬永來還說,於5月4日至6月9日所執行的“有條件行動管製令”,警方在這37天內,共扣留101人,其中54人被控上庭。

他說,在甲中央縣落網的則有51人、15人被控;亞羅牙也則有41人被捕、31人被控;至於野新則有9人被逮捕、8人被控上法庭。
他還說,397人因違反“有條件行動管製令”而被罰款,其中205人在甲中央縣、亞羅牙也有74人、野新則118人。
馬永來說,政府於本月10至8月31日實施複蘇期行動管製令,所有商家及民眾也必須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即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及戴著口罩。
他也勸請民眾避免參與被禁止的活動,樂齡人士及孩童減少出外,以免受到病毒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