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9日訊)佳節統製價剛結束,肉雞價格竟從每公斤7令吉50仙飆升至9令吉10仙,甲州貿消局發出18張通知信,要求雞販解釋漲價原由!
該局近日接獲公眾投訴肉雞價格升至9令吉,而派員到各大公共巴刹展開取締行動。

該局執法主任莫哈末艾祖丁今早在反暴利、價格及供應調查主任阿茲法米基等陪同下,到甲臨時巴刹巡視肉雞價格後說,肉雞大漲價情況是在最近的佳節統製價結束後出現,即從每公斤7令吉50仙漲至9令吉10仙。
他說,該局援引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第21條文,於今日發出18張通知信給生產商、批發商及販商,即10張在甲臨時巴刹、另4張分別在野新及亞羅牙也。
他指出,經過執法人員調查,商家給予的理由是他們從養雞場所提供的供應價已偏高,隨後再把員工薪水、盈利等加入在內,以致售價也隨著增加 。
他說,雞販從養雞場以每公斤7令吉80仙買得肉雞,加上需求量提高,他們再把售價調高,以承擔其他費用如管理費。

“那些接到通知信商家,可在5個工作天內,向貿消局反映他們的問題。”
莫哈末艾祖丁說,通過商家的反映,該局計算售價及成本,才可鑒定商家是否從中牟利。
他還說,若該局發現商家在不合理情況下調高商品價格,該局可在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第21條文下對付違法者。罪成者可面對10萬令吉罰款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可被罰款50萬令吉,或當場被罰25萬令吉。
他說,消費者若發現暴利活動,可向該局提供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