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2日訊)疑涉及桃色糾紛,中年華裔榴梿園管工涉嫌殺死印尼藉女員工、肢解屍體及棄屍榴梿園內,今日帶上法庭面控死罪!
由於被告面對的是謀殺罪,法庭沒詢問被告認罪與否,也不允許被告保釋,擇定下11月24日過堂。
(本報鄭素瑾攝)
來自砂拉越的羅貴強(譯音,54歲),被控於今年9月7日淩晨12時30分至1時之間,在柏淡英比央花園附近榴梿園內沒門牌的屋子內,被發現謀殺一名40歲印尼藉女子洛希瑪,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被告在華裔通譯員讀出中文控狀後說,除了膝蓋疼痛,他的眼睛看不清楚。
審理此案的推事張素瑜不準被告保外,擇定11月24日過堂,以等待死者驗屍報告。
坐在犯人欄的被告直接說:“沒問題!”。
被告被庭警帶出法庭時,在庭警攙扶下,手持著拐杖一拐一拐地行走,面對鏡頭時也不忘比“勝利”手勢。
主控此案的是布德麗諾娜蒂雅副檢察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