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5日訊)6歲女童雙親涉毒入獄,委讬飲食小販友人協助照顧女童,詎料“監護人”竟以酷刑虐待女童,導致女童左手被打得骨折。
女小販今早被控2項虐童控狀,否認有罪後獲準由一人以1萬令吉保外。,
被告是來自馬日丹那的祖萊莉(40歲),被帶入法地庭時情緒頗激動,尤其是看到親人在庭內時痛哭流淚。
(本報鄭素瑾攝)
首項控狀指被告與一名仍在逃的同伴,於今年5月至9月某日上午8時至淩晨12時,在斯裏巴也隆布花園住家,身為6歲受害者的撫養人,導致受害者身體受傷害,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
在此條文下罪名,可被判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被告與在逃同伴,用木棍蓄意致傷受害者,導致受害者嚴重受傷 ,左手骨折,牴觸刑事法典326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
在上述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至20年、罰款或鞭笞。
被告在沒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她在路邊售賣椰漿飯,育有5名孩子,其中兩名孩子還在生病,希望法庭讓她保外。
阿塔娜莎爾瑪副檢察司基於受害者與被告是監護人關係,不建議法庭讓被告保釋。
法官阿末沙查裏讓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案定10月26日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