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街納斯裏蘭拜組屋
(馬六甲25日訊)東街納斯裏蘭拜組屋居民遭蚊蟲大軍日夜圍攻,居民起居生活受到幹擾,還擔心中蚊症,為驅蚊而大量購買驅蚊用品。
該組屋毗鄰為荒地,疑積水生蚊,加上組屋內部因無管理層打掃,垃圾處處,溝渠阻塞,或也成為蚊蟲滋生的溫床。


住在A座底樓的潘文興(65歲,散工)向馬華市議員陳煒建及李翰霖投訴時指出,他本身住在該屋子已近20年,多年來已中了3次蚊症,兒子也同樣曾3次中蚊症,為此,該區一直都是蚊症黑區。
他指出,住家面向組屋隔鄰一片荒地,懷疑荒地積水養蚊,為此蚊子特別多,除了早上及傍晚為蚊子的活躍時間,在炎熱的下午也遭蚊子大軍侵擾,叫他實在擔心再次中招。
近來甲市區都個地方都傳出多宗蚊症,但並不包括該組屋,且未見衛生局人員來噴蚊霧,他只能每天大量點燃甘文煙以驅蚊。

他說,本身在餐飲店打雜工,以日薪計,收入不多,為了驅蚊,隻要有些錢就買甘文煙,一個月要花上約80令吉。
此外,潘文興說,該組屋至少已5年無管理層,無人打掃,垃圾亂丟,溝渠也阻塞,樓梯口的一個糞池蓋也破裂了,若不留神恐易發生意外。


陳煒建及李翰霖到現場了解情況時,親身體驗遭大量蚊蟲追叮的情況,並於該處蚊蟲之多,十分驚訝!
李翰霖說,他們到訪的時間是下午3時許,非蚊蟲活躍的時間,但蚊子依然多得嚇人。

他說,除了通知市政廳衛生官前來檢查蚊蟲的溫蟲,他也將通知市政廳建築委員會,以協助組屋組織管理層,處理組屋的清潔衛生及保養。

■荒地養蚊 地主罰款坐牢
陳煒建指出,一旦確定組屋隔鄰荒地為滋生蚊蟲的溫床,且幹擾到附近居民,地主可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2條文下被取締。
他說,在有關條文下一旦罪成,地主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他促請有關地主,能夠盡速進行其義務,定期清理荒地。
“若地主還是沒有行動,我們隻得透過市政廳,發通知書給地主,3次通知書後就會進行進一步的行動,包括起訴地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