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6日訊)禽獸,連6歲女童也不放過!退役軍人7年前強奸及強迫妻子6歲的侄女口交,被判坐牢13年打6鞭。
被告阿都馬力(48歲)被控於2013年12月初某日下午2時許,在丹絨米雅烏達瑪花園的住家,強奸當年僅6歲的侄女,抵觸刑事法典376(2)(e)條文。
次控狀指被告於同樣日期及地點下午2時10分,與受害者進行違反自然性行為,即口交,抵觸刑事法典377b條文。
瑪祖因哈欣副檢察司說,基於被告及受害者是親戚關係,而且事發時受害者僅有6歲,至今留下陰影,並證實患有創傷後遺症(PTSD),要求法庭嚴懲被告。
(攝影:鄭素瑾)
地庭法官諾瑪依斯邁基於辯方無法提出合理疑點,因此宣判被告在每項控狀下,監禁13年及3鞭,刑期從今日算起,刑罰同時執行。
被告代表律師為古納蘭。
根據案情,受害者雙親是在事發後的兩年後,發現女兒性格大變,經常反應過激,並以枕頭捂著弟弟臉部,在雙親追問下,才揭發受害者曾遭性侵 ,才揭發被告的惡行。
被告於2015年5月25日被控上庭,此案傳召18名控方證人及5名辯方證人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