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9日訊)馬來承包商違反居家隔離令,戴粉紅手環上班趴趴走,今日在愛極樂推事庭面控時,俯首認罪,推事庭判被告坐牢14天及罰款1000令吉,如果沒有繳付罰款,坐牢一星期取代。
被告是32歲的莫哈末沙菲占,被控在今年9月29日在雙溪烏浪煉油廠,違反居家隔離令。
據知,被告是9月26日回去沙巴投票,在機場進行檢測後,從9月28日居家隔離到10月11日。
(本報辛慧萍攝)
被告在9月29日、30和10月1日及2日,在戴著粉紅手環情況下回去公司上班。
此案推事莫哈末納茲林判被告即日起坐牢14天,和罰款1000令吉,如果沒有繳付則坐牢一星期取代。
推事也在法庭對被告訓話,指被告必須知道居家隔離的重要,而且被告是從高風險區回來,如果本身確診,感染了其他同事,並涉及人命,要如何負責?鑒於給被告和社會大眾一個教訓,他做出上述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