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0日訊)隻是逾時5分鍾,就接“牛肉乾”了!
最近商民發現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執法人員效率太高了,車主使用“精明泊車”手機應用程序繳付泊車費,繳付的泊車費逾時不到10分鍾,就“無情”地接到罰單,令車主哭笑不得。

文化工作者曾昭智告訴《中國報》,他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他於本月28日在個人面子書上發出貼文,道出接到罰單的遭遇。
內容略指,在行動管製令期間,馬六甲老街就像死城一樣,他為了返回辦公室取東西,把轎車泊放在荷蘭街,並設定一小時的路邊泊車費,即從下午1時32分至2時32分。

未料,曾氏在約一小時後返回取車時,竟發現轎車擋風玻璃已夾著一張罰單,仔細看被發出罰單的時間,是2時37分,令他感到氣煞不已。
“就差那區區五分鍾而已,牛肉乾就立馬送到,古城抄牌人員工作效率特高啊!牛年將屆,牛氣衝天,咱市政廳的辦事態度與效率,也跟著牛逼了。”
他承認自己是因泊車費逾期而接罰單,不過,執法人員應給予民眾一些“寬限期”,執法硬度可放寬些,不需要那麼嚴峻,至少有人情或商量的機會。

他強調,在管製令期間,老百姓的生活蠻艱辛,對一些人來說,罰款是百上加斤。
“如果我的車阻礙交通,或者泊車費逾時半小時或一小時,接到罰單是能理解的,但我隻逾時5分鍾就接罰單,有點說不過去。”
他還說,大寶森節是公共假期,路上沒多少輛車,但他依然奉公守法地付泊車費,最終還是中招。
他也了解老街泊車格“一格難求”,但他認為此事可商量或改善的空間。
市政廳應給予10分鍾寬限

“市政廳應該給予民眾至少10分鍾的寬限時間!”
老街商家黃錦周在元旦前夕,同樣遭遇泊車費超時5分鍾,就接到市政廳執法員所發出的罰單。
黃氏也是精明泊車使用者,他於去年12月31日下午把轎車泊在哥打拉沙馬那一帶,步行到荷蘭街工作,通過精明泊車付泊車費限時結束前,趕緊返回取車,未料,泊車費隻超時5分鍾就中招。
他希望市政廳給予至少10分鍾的寬限時間,讓車主有充足的時間往泊車處取車,或延長泊車時間。
黃錦周也認為,既然市政廳推出精明泊車,讓民眾可通過電子付費方式付泊車費,也希望市政廳提供電子付罰款的便利。
他說,民眾接罰單後的1至7天內,能享有10令吉優惠價繳清罰單,不過,必須到指定地點繳付罰單,因此,他建議電子付罰款更便利。

陳煒建;建議App增繳付罰款功能
馬華市議員陳煒建將向市政廳建議,“精明泊車”手機應用程序增設繳付罰款功能,同時,也會反映民眾所建議的至少10分鍾寬限時間才發出罰單。
他得知老街兩名商家因泊車費逾時5分鍾,而接到市政廳的罰單,遂指將向市政廳反映民眾提出的建議。

針對“精明泊車”手機應用程序增設繳付罰款功能的建議,他說,市政廳正積極推進的階段中,以便藉著科技的便利,讓接獲罰單的市民,甚至外地遊客的繳付程序。
此外,他說,甲州自1月13日落實行動管製令2.0後,市政廳並沒豁免泊車費的措施,因此,除了周一、周二及甲州公共假期無需付費,民眾於周三至周日都必須使用固本或“精明泊車”手機應用程序方式繳付泊車費。
他指出,由於部分節慶,如大寶森節在甲州不被列為公共假期,在有關日子,民眾還是需要繳付泊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