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议员:商贩用顶价销售 消费人 难买便宜鸡
(马六甲6日讯)甲州行政议员拿督威拉依斯迈奥斯曼说,肉鸡零售价原本可卖得比顶价更低的价格,但商贩似乎都根据政府规定的顶价来销售,使消费人难以买到便宜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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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一些商贩之前把处理干净后的肉鸡,以每公斤5令吉90仙价格出售,可是当他们知道政府规定的肉鸡每公斤零售顶价是7令吉90仙后,便把价格由5令吉90仙提高至7令吉90仙。
他说,商贩以政府指定的顶价价格销售物品包括食物,并没有触犯贸消法令。
“零售商贩与种植业、饲养业主或厂商,可以相互接洽和协商,降低物品价格,让消费人买到更便宜的心须品。”
依斯迈奥斯曼今日在甲州贸消局长诺丽娜、野新市议会主席拿丁莎比雅和执法人员陪同下到野新巴刹检查物价和开斋节统制品价格后的记者会,这么说。
他说,即使牛肉归纳为统制品,但牛骨不是统制品,不在政府控制的范畴内,使到一些地方销售的牛骨每公斤35令吉,有些巴刹商贩的售价每公斤却是53令吉。
“牛肉商贩反映他们取得的牛骨货源供应价偏高,唯有被迫把零售价提高一些,避免面对亏损。”
他说,如果政府把开斋节期间需求量高的牛骨,也列为统制品,消费人就可以买到价格合理的牛骨。
此外,他透露,根据该局的检查,商贩都根据统制品价格销售必须品,并在统制品放上粉红标签。如果消费人认为物价不合理或偏高,可以通过不同的管道包括电邮、电话等向贸消局投诉,并非把问题发布在社交媒体当作投诉的方式。
■分2阶段落实统制品价
马六甲贸消局长诺丽娜说,政府在斋戒月至开斋节期间,分两个阶段落实物品顶价与统制品价格,包括首阶段4月21日开始至5月20日的斋戒月物价顶价行动,以及5月6日至5月20日的开斋节统制品价格行动。
她说,首阶段涉及的物品包括肉鸡、鸡蛋、牛肉和海产类。第2阶段执行日期是15天,分别是开斋节7天前、开斋节首日和开斋节后的7天,统制物品有19种。
“统制品蕃茄零售价每公斤5令吉、红辣椒每公斤14令吉、中国进口马铃薯每公斤3令吉、中国进口白蒜每公斤8令吉、荷兰进口大蒜每公斤4令吉50仙,以及其他统制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