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0日訊)馬六甲副總警長拉查裏說,甲州警方即日起至本月16日,展開“全面執法”特別行動,包括在州內每一個時段會安排一至兩名警官,全權負責向違反防疫規定的人士,直接開出罰單。
他說,以往違反防疫規定者接到罰單後,必須先到警局會見警官,由警官發出罰單,違例者才繳付罰款。
“特別行動期間,州內3個縣中央縣、亞羅牙也和野新,在同一時段會有一至兩名警官全權負責在現場開罰單的工作。”

他解釋,同一時段是指每4個小時或8小時警官值勤的時間內,一個時段內可以是一名警官,也可以有兩人。
拉查裏今日在甲州警察總部召開的記者會,這麼說。
他透露,今年1月13日落實行動管製令2.0後至今,甲州警方發出了1030張,罰款數額1000令吉的罰單給違例人士,至於發出的1萬令吉罰單,有27張。
此外,提及“全面執法”的特別行動。他說,參與的警方有749人、地方政府62人、軍方40人、內政部12人、衛生局8人、警衛團5人、民防局3人和其他執法單位14人。
“他們負責各區的巡查包括清真寺、宗教場所、商場、齋戒月夜市、路檢等等。”

■甲警方首次設立呼叫中心
拉查裏說,警方在”全面執法”行動中,會安排警官24小時在警方的呼叫中心(calling center)值勤,為對防疫規定感到混淆的民眾提供諮諮服務。
他說,這也是甲州警方自去年我國開始落實管製令後至今,首次設立呼叫中心。中心電話號碼06-2854222。
“如果民眾不了解政府最新出台的防疫規範,包括5月10日開始禁止跨州跨縣等,都可以聯絡24小時操作的呼叫中心,向警官查詢。”
■一月至今 297警官警員和家屬隔離
拉查裏說,今年1月1日至5月9日,甲州警官警員和他們的家屬,共有297人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被隔離,在這段時期確診的警務人員是3名高級警官、7名中低級警官、6名警員和23名家庭成員。
“目前仍接受診治的是1名中低級警官和2名家屬。至於該297名隔離者,都已結束了隔離期。”
此外,他說,甲州警方5月9日單日總共接到2071份跨州申請,並批準了2017份申請,其餘的54份被拒絕。
“9日(周五)在州內的3個收費站路檢中,總共檢查了進入甲州的8263輛交通工具,當中有35輛因沒有充份進入甲州理由或信件,被警方指示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