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投资骗局控3罪 无业汉恐坐牢 罚款逾亿
(马六甲14日讯)遭警方通缉多年的无业汉,于今日被控3项提供高达12万5000令吉不存在的投资项目,若罪成恐怕需坐牢及面对1亿5000万令吉罚款!
育有3名孩子的被告,获准以3万令吉保外,案件定于8月1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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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郑素瑾)
被告在地庭面控后,再被押到推事庭提控欺骗案,被告不认罪下,法庭允许被告以1500令吉保外,择定9月14日过堂。
被告是来自麻坡的依斯干达依萨(51岁),在地庭法官玛芝雅佐阿礼面前被控3项控状,即于2016年5月10日至6月27日之间在甲市汉都亚路,身为公司股东之一,向3名受害者提供不存在的投资项目,以致3人汇入总数12万5000令吉至被告银行户头,因而牴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37(2)条文下受处罚。
此条文下,被告若被判罪成,可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祖希尔米求情时说,被告目前无业,靠长子养家。
法官允许被告在每项控状下以一万令吉保释,案件定8月16日过堂。此案由阿妮丝华希达副检察司主控。
此外,被告在推事李金桔面前,否认他于2016年10月25日在甲市某摩哆店,诱骗一名男子以3万2000令吉购买不存在的重型摩哆,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必须坐牢不少过一年及不超过10年,鞭打及罚款。
被告也不认罪,获准保释1500令吉,案件定9月14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诺拉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