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3日訊)疑吸毒後意識迷糊,巫裔女子竟在執法人員面對恫言把親生嬰兒丟入溝渠!
女子今日在愛極樂法庭面對兩項控狀,否認企圖謀殺罪,但承認把自己孩子處於危險罪行。
視頻(鄭素瑾)
法庭允許被告以1萬2000令吉保外,案件定8月26日過堂。

被告是來自甲市柏靈玉的莎麗法諾萊茵(32歲),被控於今年7月13日晚上8時40分左右,在甲市羅弄班讓的溝渠旁,企圖謀殺一歲9個月大的女兒,即意圖把女兒丟進溝渠內,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07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坐牢10年及罰款。
次控狀指被告在上述地點、同一日期晚上9時40分,讓自己孩子暴露於危險,並有可能導致嬰兒受傷,因此,觸犯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1(1)下受處罰。
此條文罪成者,可面對罰款不超過2萬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罰款。

被告向地庭法官伊麗莎白峇也旺面前否認首控狀,隻承認第2控狀。
她在沒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她的2名孩子,包括案中嬰兒及另一名6歲的孩子由母親照顧,希望法庭讓她保釋外出,以照顧孩子。
不過,主控此案的納比拉立夫副檢察司指,此案受害者是被告的親生女兒,希望法庭不讓被告保外。
若法庭酌情處理,他建議法庭以2萬5000令吉讓被告保釋。
無論如何,法官最終批準被告以1萬2000令吉保外,並定8月26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