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7日訊)39歲沙爹小販3年來多次強奸外甥女,今日被控25項強奸罪名時不認罪。
39歲已婚被告今早被帶上甲州亞羅牙也法庭面控,首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10月16日淩晨5時,在亞羅牙也某住宅強奸當時15歲又11個月的外甥女。
第2至第25項控狀指被告由2018年開始至2020年10月31日,在同一地點住宅強奸同一名外甥女,分別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強奸條文,及2017年性侵犯兒童法令第14(a)條文。在這兩個條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各別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和鞭笞。
此外,被告也被控在手機私藏性愛影片及照片,觸犯刑法第292條文,他同樣不認罪。

此案主控官諾娜迪雅副檢察司向法庭指出,考量受害人是由被告照顧生活起居,過去3年來遭到性侵犯,因此要求推事阿菲茲不允許被告擔保外出。
被告代表律師拿督阿拉溫達斯幹在法庭,要求法庭減低保釋金數額,畢竟被告隻是被檢控,還沒有證據證明他有罪。
法官阿菲茲隨後允許被告以兩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被告必須每個月兩次到警局報到,同時需交出護照由法庭保管,並把案件訂於今年9月5日過堂。
此外,根據案情,該名目前18歲的少女自母親逝世、父親下落不明後,10歲就跟隨阿姨和姨丈同住, 2018年10月開始遭姨丈強奸。
受害少女隨後於本月18日報警,警方拘捕受害人39歲姨丈,及知情但卻不理會的37歲阿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