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新1日訊)野新市議會商業組執法人員昨日采取行動,取締霸占野新精明鎮泊車位販賣蔬菜、水果、飲料和食物的小販,並發出通知書,提醒他們必須遵守市議會商業執照條例,否則將會被罰款。
野新市議會主席拿汀莎碧雅籲請欲租借地點營業的小販,必須先向市議會申請,獲得批準後,才能正式營業,同時必須申請營業執照。

她說,隻有市議會批準的地點,才能讓小販營業,否則會被取締和罰款。
“此舉旨在保障小販和消費者的安全,也避免發生交通意外。”
她提醒小販嚴格遵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勤勞洗手,佩戴口罩,保持人身距離,同時測量體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