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4日訊)自去年3月18日落實行動管製令,甲州警方在16個月內的管製令期間,共發出總值1009萬7000令吉的罰單給違反標準作業程序者。
甲州警方官方面子書在貼文公布過去6個階段的管製令中,展開多項行動,包括新冠肺炎行動、遵守行動、援助行動,與其他執法團體聯合展開遵守行動,甚至是護送運送疫苗、冠病死者等。

警方於去年3月18日至今年7月31日,共截查483萬0316輛交通工具、逮捕1400人,發出1009萬7000令吉罰單給違反標準作業程序者。

1400名落網者中,818人在甲中央警區範圍內被捕,另375人及207人分別在亞羅牙也及野新落網。
警方去年3月18日至12月31日,向2258人發出225萬8000令吉罰單,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向2077人發出207萬7000令吉罰單。

政府於6月1日宣布全面大封鎖至7月31日,警方向1600人及133間商店的業者發出576萬2000令吉罰單。
違法者分別沒戴口罩、沒獲警方批準跨州或跨縣、沒掃描MySejahtera二維碼、沒保持人身距離、沒測體溫、車內超過限定人數、堂食及逾時營業而接罰單。

此外,警方於6月25日至7月31日展開遵守行動,共檢查1萬3920間商店、工廠、建築工地、員工宿舍,發出45萬6500令吉的55張罰單,148間被令關閉。
警方於7月7日至8月12日展開555項援助行動,204項護送運送疫苗及582項護送冠病死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