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2日訊)格西當州議員謝守欽指出,隻有在職場上不幸感染新冠肺炎者,可向社險機構申請索賠,政府應加強宣導工作及更透明化公布相關資料,避免民眾被誤導。
他近來接到民眾詢問,確診後是否可向社險機構索賠,很多人誤以為隻要確診就肯定會獲得賠償,他也針對此事致電社險機構了解。
他說,根據社險機構,隻有職場感染冠病的會員才能申請索賠;若家庭成員感染而被傳染,就不屬於職場感染,不能向社險索賠。

他也說,申請者必須是社險會員(公民或非公民),同時要出示證明包括員工打卡記錄或相關公司證明信,以證明是工作確診。
“申請索賠者也需到衛生部或冠病評估中心獲得確診的正本信件,以證明感染冠病。”
他說,申請者不管是被安排居家隔離、送往隔離中心或醫院隔離,都可向社險索賠。其他文件包括銀行戶口副本、員工6個月薪水單副本及社險34表格。
他提醒雇主必須在員工完成隔離3至6個月之內,呈交所需文件給社險機構。
此外,謝守欽說,政府應更透明化公布相關資料,而不是隻在該局官網宣布,並建議當局可把資訊電郵給公司及商家等,才不會導致許多民眾被誤導,人雲亦雲。
“至今仍有雇主在公司出現確診病例後不懂要怎樣做,打來諮詢我們。政府應該更明確提供相關資料,包括外勞、本地員工確診後應采取的步驟,避免因政府資訊不透明,苦了大家。”
謝守欽說,有需要者可前往該服務中心索取社險34表格,任何疑問可致電011-38830000。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其政治秘書張文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