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4日訊)兩名巫裔男子深夜外出企圖破門行竊,遭警方截查時拒捕,承認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罪及擁有幹案工具,分別被判坐牢14個月及8個月。
兩名被告是來自森州的奧斯曼祖查裏(29歲,割膠工友)及莫哈末阿芬迪(34歲),被控本月10日淩晨1時10分,在甲市羅弄班浪,被發現阻礙公務員執行任務,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下被罰。
視頻(鄭素瑾)
次控狀指兩人在上述時間及地點,擁有破門行竊工具及危險武器,觸犯微型罪行法令第28(i)(II)條文。
兩名被告在沒代表律師下,向推事莫哈末納茲霖直認不諱。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俄山副檢察司說,兩人皆有破門行竊前科,尤其是案發時,兩人共乘的轎車被發現有破門行竊工具及危險武器,證明兩人意圖造案。
他說,首被告指在案發時,與次被告出外吹風,不過,目前正是行動管製令期間,淩晨1時出外的理由極不合理。
他指出,尤其是次被告的妻子,即將在案發4天後生產,被告在妻子臨盆時應該陪伴妻子,而不是出外幹案。如此可見,被告沒盡好丈夫的責任。
推事聆聽雙方後,宣判首被告在第1及第2控狀下,分別坐牢10個月及4個月;次被告則在兩項控狀下,分別坐牢6個月及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