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拒绝交还 诺依占官车被警方充公!
(马六甲13日讯)甲州警方证实,于昨日充公一辆属于前行政议员兼彭佳兰峇株原任州议员拿督诺依占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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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州总警长拿督威拉阿都马吉在记者会说,警方于本月5日接到甲州秘书署公务员,指前甲州农业、农基工业、企业发展及合作社事务委员会主席诺依占辞去官职后,拒绝归还官车的投报。
(摄影:郑素瑾)
他说,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随后开档调查,并传召5名证人后,在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56条文下,并取得法庭所发出的搜查令及充公令,于本月12日上午11时20分到甲市某高级公寓,充公价值约18万令吉的丰田佳美轿车。
他指出,当时,有关州议员指身在外地,由其司机交出官车,当时该轿车泊放在公寓泊车场,并上锁着,同时该司机也在和平情况下交出官车。
他说,警方援引行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地盗用财物)角度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少过6个月及不超过5年,以及鞭打,也可被罚款。
总警长在记者会后,见证商业罪案调查组查案官诺哈丝琳达,把官车移交给甲州秘书助理阿末祖里。
在场者包括该组主任孙德拉拉占及副主任阿兹米。
随着甲州4名国盟州议员于本月4日宣布撤回对甲首长支持,其中3人也辞去州行政议员职位后,3名原任行政议员即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仑、拿督诺依占及拿督诺依芬迪,接获州秘书指示要求归还官车。
其中两人日前已把官车归还,不过诺依占则拒绝归还,因为他认为有关指示有欠公平。
他强调,只要所有原任行政议员及首长归还官车,他也愿意还回给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