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3日訊)相信執法不嚴,逐漸有煙民在禁煙區包括茶餐室和食肆公然吸煙,引起其他食客不滿,希望衛生局加強取締力度對付煙民。
《中國報》讀者今日在甲市區某茶餐室,拍下顧客用餐後吸煙的照片,認為該煙民已違反禁煙法令,甚至影響到其他顧客和小孩的健康。


該讀者說,相關中年男煙民今早獨自一人用餐後,便吸起煙來,似乎沒有考慮其他茶餐室顧客的感受,而且茶室牆上亦貼了禁止吸煙的告示牌,可是該煙民並不理會。
他希望衛生局能執法對付在禁區吸煙的煙民,還大家一個不受煙熏的環境。
針對此事,希盟執政甲州期間展開嚴厲取締行動的反毒與衛生委員會前主席兼哥打拉沙馬那候任議員劉誌俍,受詢時認為衛生局有必要采取行動,到各禁煙區執法,包括茶餐室、食肆和旅遊區等。

“煙民可以在距離茶餐室或食肆3公尺外的位置吸煙,而且政府在一些地方設立了遠離人群的吸煙區,煙民允許在這些指定地點吸煙。”

他說,根據2004年煙草管製法令第11(1)(d)條文,所有食肆都列為禁煙區,一旦煙民被逮到在禁區吸煙,可以面對250令吉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