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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俍:中选仍未辞议长职 阿都拉勿违3权分立
(马六甲6日讯)行动党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说,议长隶属立法机关,在州选中选的巫统甲州主席拿督斯里阿都拉勿,宣誓为行政议员后却隶属行政机关,阿都拉勿未辞议长职之下继续以议长身分主持州议会,已违反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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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受询时,促甲州政府包括首长拿督斯里苏莱曼交代此事,毕竟阿都拉勿是在11月20日的甲州选中选为丹绒比达拉州议员,同月26日受委为行政议员,当时后者还是议长。
他说,阿都拉勿是以非议员身分出任马六甲州立法议会议长,根据甲州宪法第20(a)条文,假使阿都拉勿没辞去议长职,就必须等到甲州议会在州选后复会,才可以悬空议长职位。
“这条宪法阐明议长参选时没辞职,州议会在选举后首次召开时,议长必须辞职和腾空议长职位。由于州议会还未复会,除非阿都拉勿早在11月20日州选投票日前或当天已辞职,否则他目前还是州议长。”
刘志俍解释,新届州议会召开首次会议时,主持会议的是原任议长,之后会由州议会重新委任此人或选出新人选担任议长。可是,阿都拉勿已经受委行政议员,新届州议会召开的时候,谁来主持甲州议会?
“我们迄今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州政府宣布,或者是阿都拉勿本人呈辞的讯息或官方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