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6日訊)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俍說,議長隸屬立法機關,在州選中選的巫統甲州主席拿督斯裏阿都拉勿,宣誓為行政議員後卻隸屬行政機關,阿都拉勿未辭議長職之下繼續以議長身分主持州議會,已違反三權分立。
他今日受詢時,促甲州政府包括首長拿督斯裏蘇萊曼交代此事,畢竟阿都拉勿是在11月20日的甲州選中選為丹絨比達拉州議員,同月26日受委為行政議員,當時後者還是議長。
他說,阿都拉勿是以非議員身分出任馬六甲州立法議會議長,根據甲州憲法第20(a)條文,假使阿都拉勿沒辭去議長職,就必須等到甲州議會在州選後複會,才可以懸空議長職位。

“這條憲法闡明議長參選時沒辭職,州議會在選舉後首次召開時,議長必須辭職和騰空議長職位。由於州議會還未複會,除非阿都拉勿早在11月20日州選投票日前或當天已辭職,否則他目前還是州議長。”
劉誌俍解釋,新屆州議會召開首次會議時,主持會議的是原任議長,之後會由州議會重新委任此人或選出新人選擔任議長。可是,阿都拉勿已經受委行政議員,新屆州議會召開的時候,誰來主持甲州議會?
“我們迄今沒有收到任何關於州政府宣布,或者是阿都拉勿本人呈辭的訊息或官方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