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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澳门骗局钱骡 男子认罪 监半年
(马六甲8日讯)充当澳门骗局的钱骡,一名男子被提控时认罪,法庭判他坐牢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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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赛夫拉依斯麦(35岁),于昨天在爱极乐推事庭面控时认罪。
推事纳比哈莫哈末诺判被告坐牢6个月,服刑日期从被捕日1月13日开始计算。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2017年10月23日中午12时59分,在甲一商场通过银行提款机,隐瞒一笔2400令吉的款项,该款项相信来自澳门骗局。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罪成后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者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案件主控官为慕哈末艾山纳沙鲁丁副检察司,他要求法庭给予被告应得刑法;来自法律援助局的律师代表被告求情减刑,推事宣判被告坐牢6个月。
另外,另一名被告莫哈末阿米鲁拉(33岁)被控在2021年2月24日,晚上9时21分至25日午夜12时28分期间,隐瞒不存在的借贷,相信是来自欺诈的款项,涉及款项5万1165令吉74仙,抵触刑事法典424条文,被告不认罪。
副检察司哈尼斯阿里亚阿末建议法庭,让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被告求情要求减少保释金,他说,本身也是澳门骗局受害者,不知道户头的这笔款项。
推事批准被告以2500令吉保释,择定4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