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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贩运615.5克大麻 技术员被判死刑
(马六甲9日讯)5年前贩运大麻被判罪名成立,技术员遭甲市高庭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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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6岁的被告依查阿斯纳威面对两项贩毒罪,贩运共615.5克大麻,被告在自辩时无法提出合理理由,遭高庭大法官拿督威拉阿末纳斯菲判决送上绞刑。
视频:郑素瑾
阿末纳斯菲在结案陈词中说,被告在自辩时的说词,充满疑点、缺乏连贯以及经过思考,包括毒品被充公时、租赁屋子是任何人皆可随意进出等。
他说,当提问被告有关毒品身在何处,被告一时说没拥有禁品,一时说该毒品与他有段距离。
“被告在客厅被捕时,在他的身边发现10块已被压缩的大麻砖,以及塑料切割器。”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7年6月1日晚上8时30分,在玛琳组屋某单位,被发现贩卖449克及166.5克大麻,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受处罚。
在此条文下,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此外,被告另外面对4项控状,即两项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条文,分别被判坐牢12年及10鞭,另两项第12(2)条文,分别被判坐牢3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即2017年6月1日。
此案由慕芝拉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是苏峇斯。
此案于2019年6月17日控上法庭后,控方传召8名证人,而辩方只有一名证人,也就是被告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