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偷偷开 塞2万贿赂警局局长
(马六甲17日讯)娱乐场所在行动管制令时期偷偷营业,为免遭到取缔贿赂警局局长2万1800令吉,结果东窗事发,受贿的局长今日被反贪会提控5条罪状!
该名隶属马六甲市某警局的局长,被控于2年前受贿,被告在马六甲地庭面控时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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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郑素瑾)
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并定4月20日过堂,同时,谕令被告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必须到甲州反贪污委员会报到。
现年59岁的被告阿都哈霖面对的其中两项控状,即在2020年8月4日晚上10时许,在哥打沙班达某娱乐场所,身为副警长警阶的警局局长,向某娱乐场所负责人收取8000令吉及1000令吉,作为不对付业者违反管制令的酬劳,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
被告面对另3项控状,即在2020年8月4日至11日之间,在该娱乐场所及警局内,向相同受害者索取贿款,触犯相同法令第17(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此案的依旺沙副检察司说,被告涉及及所同意接受的贿赂金为2万1800令吉,因此,建议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同时要求被告必须交出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是阿兹鲁祖基菲里。
被告与家人一早抵达法庭,在退庭后,以附有帽子的外套遮面,加上戴着口罩及墨镜,不让记者拍到其样貌。家人缴付保释金后,也同样遮脸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