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飲食攤檔擺攤逾年不搬 市會向5小販開罰單
(馬六甲31日訊)60個飲食攤檔在商業區擺攤逾一年,基於霸占商業中心的泊車格,亞羅牙也市議會自2月尾至今兩度發出“搬遷令”,唯仍有冥頑不靈小販繼續擺攤,市議會唯向其中5名小販發出罰單。
市議會於2月23日及3月15日,兩度發出搬遷令,促請小販在兩周內搬離日拉當商業中心,而第2次搬遷令的最後限期截止為3月28日,不過,市議會執法小組於29日到場展開執法時,發現仍有小販違反指示,而發出罰單。

市議會主席莫哈末法迪爾說,市議會援引2010年亞羅牙也市議會攤販執照微型法律下,向其中5名小販發出250令吉的罰單。

他說,60名飲食小販自去年1月陸續在日拉當商業中心擺攤,由於小販在泊車格做生意,引起民眾不便,光顧商業中心的民眾難以找到泊車格,有些小販則沒照顧周圍衛生。
他指出,市議會發出搬遷令之前,已另尋更適合地點,即第2期孟公巴刹小販中心,讓小販繼續做生意,不過,仍有部分小販還在該中心擺攤。

他希望小販能給予合作,照顧小販中心的衛生,及遵守執照的規則。
此外,莫哈末法迪爾還說,市議會執法小組於日前接到民眾投訴,指達隆花園住宅區出現一輛違法泊車的羅厘,泊放在住宅區內,影響居民出入。
他說,市議會援引1974年道路、建築物及溝渠法令,發出價值250令吉的罰單,給有關羅厘的商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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