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7岁女儿 狼父:我被“附身”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强奸7岁女儿 狼父:我被“附身”

    (马六甲7日讯)为父者兽性大发强奸年仅7岁的亲生骨肉,在东窗事发后,狼父竟声称是遭到“附身”,才干下兽行!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今日被控上庭后,遭法庭判处坐牢14年及鞭笞4下。

    首项控状显示,46岁的被告,被控于2018年年中至10月期间,于武吉南眉一所住家强奸当时年仅7岁11个月大的女儿,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d)条文(性侵儿童),该举也可在相同法令第16(1)条文下同读。

    被告被押离法庭。
    被告被押离法庭。

    第二项控状显示,被告于2021年11月23日,清晨2时30在相同地点,再次对当时11岁的女儿,作出同样的兽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被告在法官马兹雅祖哈里及法官纳利曼,各别念出两项控状后俯首认罪,法官各别判处被告坐牢7年及鞭笞两下,徒刑从2021年11月24日逮捕日起计算。

    根据案情,受害者于去年11月23日向母亲投诉,指睡觉时被压身,睡醒看见父亲匆忙起身离开,并向受害者掏出50令吉,但受害者并没有收下。

    受害者母亲就此事质问被告而引发争执,被告期间拉扯妻子的头发及殴打她,唯被告随后传简讯向妻子道歉,指本身并无意那样对女儿,觉得自己像是被“附身”了,同时庆幸即时清醒,才没有作出不好的事。

    此案由英丹丽雅娜副检查司及N西瓦桑葛利副检查司主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