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4日訊)讓老舊、無法啟動兼廢棄舊車停泊在花園住宅區或任何路邊而又不理會的車主,車輛除了會面對被市議會拖走,車主亦會被開出罰單。
馬六甲漢都亞再也市議員羅舜生受詢時說,市議會接到投報會先調查,查證後便發出通知信給車主,如果車主在期限後還未處理他們的廢棄車輛,市議會便可根據地方政府法令拖走車輛,然後再發出250令吉的罰單給車主。

他說,該市議會之前到愛極樂數個花園區巡查,拖走至少兩輛已經損壞和無法再啟動的廢棄車輛。這類舊車不但有礙市容,也容易因車內外積水而滋生蚊蟲,對環境尤其居民健康不利。
“市議會接到這類事件投訴後,會先發出通知信給車主,要求車主自行處理包括拖走他們泊在路邊的汽車,約兩周期限一過,市議會便會采取行動,拖走破舊車,另發出250令吉的罰單給車主。”

他透露,這類舊車往往已完全不能啟動,一些更被人偷了零件,或車主長期在外州而置之不理,對當地居民帶來不便和阻礙了其他車輛司機的視線,有必要拖走處理。
據他所知,車主可以向市議會繳付罰單和贖回被充公的舊車,但大部分的廢棄舊車車主,不會贖回他們的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