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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路障撞伤警 承包商罚4000
(马六甲14日讯)承包商两年前为逃避警方设路障而撞伤警察,案件今日过堂,被告忽改口认罪,承认阻碍公务员办事及撞伤警察罪,被判罚款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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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卓益明(译音,44岁)于去年6月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今日案件过堂时,向推事莫哈末依兹旺直认不讳。
视频(郑素瑾)
来自亚罗牙也的被告面对两项控状,指他于2020年7月26日晚上10时,在AMJ大道,遇到警方设路障时拒捕,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及地点,撞击正在值勤的警员莫哈末凯鲁哈欣,导致后者从摩哆跌倒而受伤,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53条文。
推事随后宣判两项控状分别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8个月取代。
此案由菲克里哈京副检察司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吴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