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水源 2工厂罚款 经理代表出庭双双认罪
(马六甲21日讯)甲州一间塑料手套厂及制造面食和米粉工厂,因没有妥善处理废水,导致水源污染,分别遭法庭宣判罚款3万令吉及1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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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亚罗牙也工业区的塑料手套厂,曾于2020年7月及2021年5月,两度犯下相同罪行,曾被法庭罚款2万令吉及1万8000令吉。
视频(郑素瑾)
该厂昨日第3度被控两项控状,被甲市地庭宣判每个控状罚款1万5000令吉,若没有缴交罚款,则需要坐牢2个月取代。
此厂的人力资源经理阿兹米苏来曼(51岁)在法官纳丽蔓峇德鲁丁面前,被控两项控状皆直认不讳。
控状指该厂于今年2月14日下午4时至5时30分左右,被发现把废水排入沟内,而化物质浓度超过当局标准,抵触2009年环境素质条例(工业废水)第11(1)(a)条文。
此外,位于野新实甘工业区的制造面食和米粉工厂,也因没有妥善处理废水,导致防洪池受到污染,该厂经理黄嘉英(译音,47岁)在纳丽蔓峇德鲁丁面前俯首认罪3项控罪,被罚款1万5000令吉,若没有缴交罚款,则需要坐牢6个月取代。
黄氏承认该厂于2021年4月,将废水排入沟内,且化物质浓度超过当局标准,也从未记录和呈交相关报告给有关当局,触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以及2009年环境素质条例(工业废水)条文。
她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该厂因资金问题,已停止运作,她也对该厂的行为道歉,希望法官能减轻刑罚。
上述两个案件皆由环境局主控官诺索拉莫哈末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