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1日訊)甲州一間塑料手套廠及製造面食和米粉工廠,因沒有妥善處理廢水,導致水源汙染,分別遭法庭宣判罰款3萬令吉及1萬5000令吉。
位於亞羅牙也工業區的塑料手套廠,曾於2020年7月及2021年5月,兩度犯下相同罪行,曾被法庭罰款2萬令吉及1萬8000令吉。
視頻(鄭素瑾)
該廠昨日第3度被控兩項控狀,被甲市地庭宣判每個控狀罰款1萬5000令吉,若沒有繳交罰款,則需要坐牢2個月取代。
此廠的人力資源經理阿茲米蘇來曼(51歲)在法官納麗蔓峇德魯丁面前,被控兩項控狀皆直認不諱。
控狀指該廠於今年2月14日下午4時至5時30分左右,被發現把廢水排入溝內,而化物質濃度超過當局標準,抵觸2009年環境素質條例(工業廢水)第11(1)(a)條文。

此外,位於野新實甘工業區的製造面食和米粉工廠,也因沒有妥善處理廢水,導致防洪池受到汙染,該廠經理黃嘉英(譯音,47歲)在納麗蔓峇德魯丁面前俯首認罪3項控罪,被罰款1萬5000令吉,若沒有繳交罰款,則需要坐牢6個月取代。
黃氏承認該廠於2021年4月,將廢水排入溝內,且化物質濃度超過當局標準,也從未記錄和呈交相關報告給有關當局,觸犯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以及2009年環境素質條例(工業廢水)條文。
她在沒有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該廠因資金問題,已停止運作,她也對該廠的行為道歉,希望法官能減輕刑罰。
上述兩個案件皆由環境局主控官諾索拉莫哈末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