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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邮寄包裹金饰典当 邮差不认罪 7000令吉保外
(马六甲24日讯)邮差“监守自盗”,偷窃邮寄包裹里的金饰及典当,今日被控3项罪行时不认罪,法庭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案件定7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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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阿兹查(42岁)已担任邮差约15年,首控状指他于今年3月10日上午8时至10时30分左右,在爱极乐邮政局里偷窃一条金项鍊及金吊坠,牴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若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10年及罚款。
视频(马来报提供)
另两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3月12日及21日,在文西阿都拉路某当铺,把所偷的金饰典当,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罪成可面对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莫哈末依兹旺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7000令吉保外,案件定7月7日过堂。
据了解,此案事主通过网购,购买价值6800令吉的金饰,也包括保险,发现金饰不翼而飞,才揭发此偷窃案。
育有3名孩子的被告,由安立巴尔星律师代表出庭。此案由菲克里哈京占里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