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男子3年前通過面子書發帖汙辱王室和伊斯蘭,今日在甲州愛極樂法庭改口認罪後,被判罰款5000令吉。
控狀指40歲被告巴拉吉萊納,於2019年12月29日下午1時,在馬六甲市區卑亞都通過其面子書,發帖汙辱王室和伊斯蘭。

被告獨犯1998年多媒體與通訊法令233(1)(a)條文。在此條文下被裁定罪成,可面對最高5萬令吉罰款或最高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被告早前被控時否認有罪,唯在今日改口罪認。愛極樂地庭法官納裏曼宣判被告罰款5000令吉,無法繳付罰款,即以兩個月監禁取代。
此案由副檢察司拉亞西華斯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