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喜森:只可买瓶装 商贩买包装食油 违法!
(马六甲7日讯)甲州团结、社会联系、人力资源与消费人事务委员会主席魏喜森,不排除有些餐饮业和小贩,零星购买政府补贴的包装食用油,以减低营业成本,由于已违反贸消法令,随时会被取缔和检控。
他说,业者为了避开贸消局的检举,不会向杂货店、购物商店一次大量购入包装食用油,而是到相关商店零星买入,积少成多,即可减少成本。
“每包每公斤政府补贴食用油零售价2令吉50仙,瓶装油每公斤约8令吉50仙,餐饮业者或小贩买入补贴包装食用油便可节省6令吉50仙成本。这些业者只允许购买非政府补贴瓶装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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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王绍其)
他说,甲州每个月获得中央政府分配1800公吨补贴食用油,让低收入家庭和群体受惠,假使补贴食用油被餐饮业、小贩大数量购买,便会影响个人或家庭购买量。
魏喜森今日率领马六甲贸消局到野新巴刹、社区杂货店检查肉鸡、鸡蛋、食用油和其他日用品价格后的记者会,这么说。
他说,州内目前缺乏包装食用油,但政府尤其是贸消局已加大力度调查当中原因,包括检查是否有餐饮业者、小贩通过零星方式购入大数量的包装食用油。
“被发现使用此方法购买补贴包装油的相关业者,会受到贸消局取缔、罚款和被检控。”
■不得为顾客“预留”补贴食油
魏喜森说,出售政府补贴包装食用油的杂货商、商店不得为顾客“预留”,或让相熟顾客“预定”这类食用油。政府只允许拥有售卖补贴包装食用油执照的商家,销售此类食用油。
他说,贸消局将鉴定州内被指有约两百间怀疑涉及“预留”或“预定”的杂货店 、商店。一但掌握实际证据,该局便会对杂货商和商家采取行动,包括控上法庭。
他重申,商家也不得囤积这类食用油,不得保留给认识的熟客或允许熟客预定,而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卖给消费人。
■今年已查2万2174商店
240间违反贸消法
魏喜森说,甲州贸消局今年迄今已检查州内2万2174间杂货店、商店、生产商、批发商、供应商等,有240间违反了各项贸消法令,包括163间是违反统制品价格法令、反暴利法令。
他说,该局今年首半年也接获384项关于货物品质、食物、价格、交易、服务让消费人混淆等等的投诉,所有投诉已经得到处理和解决。
提到当天的行动。他说,市场上的非政府补贴食用油、肉鸡和鸡蛋等需求高的食物供应充足,消费人可以放心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