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2004年開放讓居民申請,2006年申請獲批的甲州雙溪南眉甘榜打昔重組村132片土地,距今事隔16年政府還沒把最基本公共建設建起來,忍無可忍的地主要求政府退還地費和地稅,不想再要他們的地段。
地主之一的雷寶翔今日向行動黨怡力州議員林朝雁投訴說,當年政府優先讓住在重組村附近的居民,申請每個453.25平方公尺的地段,該處總共分配成132個地段。

他說,所有地段都有人申請,政府也於2006年批準申請,2010年發出地契。
“我們由2006年開始繳付每年42令吉地稅,及當時600餘令吉的地費,至於公務員所付的地費包括手續費約8000令吉。”
他透露,當年政府要地主自己清理原本是叢林的地段,水電供、公路、排水溝和排汙係統則由政府負責。

“地主這些年來每年都還地稅,迄今已經16年,可是重組村不曾發展起來,更別說基本公共建設,進入村內是一條凹凸不平的沙石路,村內沒有水電供,有的隻是雜草叢生的環境。”
雷寶翔說,村內有兩名地主三四年前建起了木屋,屋外是自己挖掘的水井用於取水,沒有電供。另有一些地主在空地種油棕。
“重組村約有20名地主是華裔,其餘是巫裔和少數的印裔。土地擁有權是99年,如今已過了16年,剩餘83年,而且土地欲轉名需向州政府申請。”

他希望政府盡快為該村進行公共設備建設,讓地主可以在村內建屋和居住,畢竟當地環境優美,附近亦有河流、田園,如果發展起來,可惠及地方經濟效益。
地稅繳了12年

林朝雁說,該重組村猶如是一個無用武之“地”,政府既然已在12年前發出地契給地主,地主每年亦繳納地稅,就該負責公共設備的建設,讓地主可在該處建屋居住,同時也間接可以把重組村周圍發展起來。
她說,政府一直以來強調讓馬六甲人居者有其屋,可是該重組村的課題顯示出本末倒置,政府發出土地卻不發展和建基設,等同浪費資源。
她透露,當地鄉委會、州議員,甚至是負責房地事務的行政府議員、州政府等,有必要重視此事,與其讓重組村荒廢,不如拿出誠意把該村發展起來。
她會致函給首長拿督斯裏蘇萊曼,並在來臨的州議會提出此事討論。
陳天煌盼獲退款另購地

另一名地主陳天煌說,他已對重組村發展遙遙無期感到灰心,希望政府退還他們這些年來已繳納的地稅和地費,讓他們再到別的地區購地建屋居住。
他說,其實重組村的整體環境優美,隻隔一條橋便是柔佛州東甲和麻坡,出入方便。不過,自從他們的土地申請獲批和取得地契後迄今,村內根本沒有發展,即使是最基本的水電供應都沒有。
他希望政府加快該村的發展建設,否則政府應該退款給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