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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17岁少女 4青年被控上庭
(马六甲22日讯)4名不到20岁的巫裔青年,包括两名未成年少年,涉嫌本月中在小型机场轮奸一名17岁少女,今天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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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认罪后,获准各以5000至1万4000令吉保释。
(视频:郑素瑾)
凯鲁阿斯纳威(19岁)、莫哈末费达勿斯(18岁),以及两名未成年的16岁及17岁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17日凌晨4时许,在野新双溪南眉的小型飞机场,轮流性侵17岁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
凯鲁阿斯纳威也被控在上述同个地点及时间,吸吮受害者胸部,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
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20年及鞭打。
4人在地庭法官娜丽蔓峇德鲁丁面前不认罪。法官允凯鲁阿斯纳威以1万4000令吉保释,莫哈末费达勿斯及另一名17岁少年则获准7000令吉保释 ,16岁少年则以5000令吉保释。案订8月16日过堂。
主控此案的是茜蒂峇希雅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