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2日訊)甲州政府各部門官員在發表任何有關部門的聲明前,都必須事先獲得甲州秘書的批準。
甲州秘書拿督再迪佐哈裏指出,有關聲明必需要得到他的批準,確定適合才可發表,以免與州政府的政策相衝突。
“發表聲明前,他們可以直接聯絡州秘書,不必致函,如果州秘書看了內容可發表,就會批準。這包括有關部門的聲明或問題。”

他說,如果有一些機構進行了任何取締行動,則需要向有關部門的局長提出。
“例如馬六甲伊斯蘭宗教局(JAIM)展開取締幽會行動,我們將交由局長(發表聲明),如果他們認為可以宣布告知公眾,我們將允許。”
再迪佐哈裏今日出席甲州政府行政常月集會及2022年英雄基金推介禮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較早前,甲州公共工程、交通、公共設施、基設及水災管理委員會主席拿督拉末馬裏曼代表甲州首長拿督斯裏蘇萊曼致詞時指出,根據1993年行為守則下的公務員條例,仍執行著禁止公務員發表聲明的規定。

他指出,有關指示是為了捍衛公共服務中的“中立”及“公正”原則。
他提醒所有州內公務員,在使用面子書、推特及Instagram等社交媒體時,始終保持誠信及謹慎。
“我希望此事能獲得認真看待,並提醒所有部門負責人能夠告知各別屬下,以始終遵守已製定的規則和道德準則。”
另外,拉末指出,今日推介的英雄基金,共獲得各部門捐獻約15萬令吉。
出席者包括甲州行政議員魏喜森、山姆甘、拿督卡宋諾丁及州財政司拿督沙哈沙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