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与男友虐女儿 判罚8000社服60小时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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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妇与男友虐女儿 判罚8000社服60小时

    (马六甲29日讯)家庭主妇与男友承认于去年虐待仅5岁的女儿,法庭今日宣判两人分别罚款8000令吉,同时需在6个月内进行60小时的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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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被告分别是陈美云(译音,30岁)及蔡伟宏(译音,39岁)。

    控状指两人于2021年8月14日早上11时30分,在怡力区一座公寓单位内,疏忽照顾当年5岁的女童,导致女童受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罚款两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中国报》报导男女被告被控虐童新闻。
    ■《中国报》报导男女被告被控虐童新闻。

    根据案情,受害者在家中与同母异父的1岁妹妹玩耍,两人抢玩具不果,受害者推倒妹妹,被男被告看到后,被他以腰带抽打多次,以致手、背部及头部留下伤痕,甚至流血。

    女被告,即女童母亲见状,不但没阻止,还递给男被告一把剪刀,修剪女童头发,以遮挡头部伤口。

    此案由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提控,地庭法官是娜丽蔓峇德鲁丁。

    希华姗嘉丽以受害者是一名孩童,也是女被告的亲生孩子为由,建议法庭严惩。

    法官最后判决两人各罚款8000令吉,6个月内进行60小时的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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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夫发生口角 主妇4楼坠落受伤

    (马六甲29日讯)与丈夫发生口角,家庭主妇被发现从住家4楼阳台坠落,砸毁楼下阳台部分雨棚,受伤送院治疗。

    楼下邻居听到屋外传来巨响,出外查究时赫然看到女子躺在地上,于是报警。

    妇女被发现从住家4楼阳台坠落,砸毁楼下阳台部分雨棚。
    妇女被发现从住家4楼阳台坠落,砸毁楼下阳台部分雨棚。

    甲中央警区主任克里斯多夫峇迪助理总监发文告说,该宗事件是于昨天上午8时许,在晋巷某公寓发生。

    他说,事发时,35岁受害者与担任罗厘跟车员的丈夫(43岁)发生争执,随后受害者从4楼的住家阳台跃下。

    他指出,邻居听到巨响而发现受害者躺在地上,马上报警,并把受害者送院。

    “伤者在加护病房接受治疗,其脑部与胃部出血,右手、左肋骨及脊椎骨折。”

    他说,警方向受害者丈夫录取口供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及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第18A条文展开调查。在307条文下,若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坐牢20年。

    妇女从公寓坠落后,警方到场展开调查。
    妇女从公寓坠落后,警方到场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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